面对新冠肺炎 我们携手砥砺前行
发布时间: 2020-07-30 09:32:52 点击数:
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是对殡葬服务能力的一次大考,殡葬行业作为此次疫情防控中的最后一道防线,担负着特殊的重任。在疫情最为严重的时候,殡葬人特别是国字头的殡仪馆员工挺身而出,奋战在遗体接运、处置、对逝者家属的安抚以及阻断疫情扩散的防护工作中,为抗击疫情做出了巨大贡献。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殡葬人向党和人民提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同时也从中获得了宝贵的经验与启示。
启示一:基本殡葬服务配置要把握“守底线”原则,国有殡仪馆主导地位不可替代
自新冠疫情以来,以医疗为代表的公共服务迅速成为各大城市的稀缺资源,引发社会群体性焦虑。透过疫情可以看到当前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配置还存在很多短板和不足,一定要把握“守底线”的原则。
在常规环境下的遗体处理,国有殡仪馆提供殡仪服务,价格受到物价部门的严格管控。尤其是遗体接运、存放、火化服务等基本服务,是完全纳入民生保障范畴的。而其余延伸殡仪服务,主要采用由政府相关部门主导,私营企业参与的模式。疫情期间,特别是疫情严重的地区,当地殡仪馆遗体处理不仅涉及到公众切身权益,关系到百姓情感,殡葬行业遗体处置更是国家安全的重要闭环之一。因此,国家除了要对殡仪馆进行严格的价格管控措施,更要畅通公共服务的渠道。
对此,我们认为在应对新冠疫情中,殡葬行业“国字头”企业毫无疑问要唱主角,其主导地位不可替代。同时,通过这次疫情我们也要反思殡葬行业如何应对疫情等危机突发事件所导致的殡葬资源供需失衡问题。政府作为社会治理体系中权力、资源的主要拥有者,决定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需要采取政府主导,社会组织补充的运行模式。在这次疫情中我们深刻的体会到作为国家队的殡葬服务单位是稳定市场价格,贯彻国家意志的重要力量。
启示二:建立国家紧急征用制度,并做好充足的物资储备
新冠疫情具有高传染性和持续性特点,为防止疫情扩散,民政部第一时间出台了《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文件规定接触遗体的工作人员需要穿戴防护用具,接运遗体的车辆需要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消毒剂等。文件还明确了对新冠肺炎患者遗体的处置方式以及遗体卫生防疫的处理要求。在现行体制下,殡葬单位多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缺少资金来应对突发疫情。因此危机中可以参照医疗行业的作法,建立国家紧急征用制度。这样既可以把殡葬单位纳入社会应急体系,同时也可以把由处理遗体而发生的费用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形成国家损失补偿机制。
由于此次疫情的发生具有事发突然、难以预测、危害严重、影响面大、救援紧急等特征,从已公开的信息看,在重点疫区,大多数殡仪馆疫情期间除了防护服、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极为短缺外,人手和车辆也出现告急。很多一线殡仪馆的员工完全没有休息时间,殡仪馆的接运压力大,接运遗体的处理时间长,办理流程的等待时间长,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疫情扩散的风险。
疫情爆发时如果没有相应的物资储备就会陷入被动。从这次疫情看这是我们的一个薄弱环节。这里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殡葬业应对突发事件物资储备的经验,比如德国殡仪车采用全封闭的防护装备,应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用空难特殊材料制作的防护棺木等。殡葬行业物资保障的基本配置应包括:具有密闭装置(驾驶室与运尸舱应严格空气隔离)的专用接尸车,有紫外线消毒灯,配置全球定位系统(GPS)和通信对讲系统,如防护服,口罩,医用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具,消毒用品,以及一定数目的资金储备等。突发事件中的殡葬资源整合也很重要,它是物资、技术储备中的重要一环。殡葬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的国有殡仪馆的人员技术和设备设施建设方面的信息充分了解,并保证车辆、运尸工具、火化炉等基础性设备设施完好,以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可以合理调用和充分保障。
启示三: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职业培训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殡葬行业在引进人才、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疫情期间,殡葬服务工作处于卫生医疗机构的下游,殡葬员工在工作中既要接触患者的遗体,又要近距离接触逝者家属(其中有些还可能是潜在的感染者),正是殡葬业员工的默默奉献,为疫情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提供了支撑,他们是防疫、战疫的最后一道防线。
但也应当看到,殡葬业专业性强,在疫情发生时殡仪馆无法在短期内快速补充专业遗体处置人员。此外,由于缺乏完备的疫情应急处置培训体系,一些殡葬职工并不十分熟悉特殊疫情下的遗体处理与个人防护工作,这也给处置新冠遗体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我们感到经历了这次疫情,日常的培训在内容和方式上需要进一步的改进。
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在承接新冠遗体火化工作中,殡仪员工要对《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熟悉了解,在具体操作上还要结合民政部针对此次疫情颁发的《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进行遗体的接运和处理。因此,有必要在今后的培训课程或培训内容中增加有关应急法规,包括司法解释的内容。
二要加强心理健康的培训。对殡葬职工群体而言,长期与死亡、丧亲情境接触,经常体验到哀伤、悲恸等情绪,职工平时疏导压力的方式以自我调节为主,较少通过和别人交流来疏导,导致他们的负面情绪难以排解,多数殡葬职工处于“心理亚健康”状态。在疫情期间,繁重的工作任务不仅给殡葬职工带来身体的疲惫,还对其心理带来严重的冲击。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殡葬职工在灾难面前的心理更加复杂,承受的压力也更大,因此平时应加强心理健康培训,通过心理训练有效地克服消极心理,保持乐观自信的心态,妥善处理危机。
三要加强应对疫情的专业技能培训。包括制定疫情处理中的技术操作规范、防护标准和防护技术,不定期地开展防护装备的穿戴演练、遗体接收和处置流程演习等,把应对疫情的专业技能培训纳入到平时的业务培训体系中,做到有备无患。